2018年9月理论学习

时间:2018-08-30 来源:未知 点击:24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八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第八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第八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行使职权到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主席、副主席就职为止。

第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第七章 党的纪律

第三十九条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

第四十条 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执纪必严、违纪必究,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

第四十一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留党察看最长不超过两年。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开除党籍。

开除党籍是党内的最高处分。各级党组织在决定或批准开除党员党籍的时候,应当全面研究有关的材料和意见,采取十分慎重的态度。

第四十二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如果涉及的问题比较重要或复杂,或给党员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应分别不同情况,报县级或县级以上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县级和县级以上各级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直接决定给党员以纪律处分。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报党中央批准。对地方各级党的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给以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应由上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报它的同级党的委员会备案。

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定。在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可以先由中央政治局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出处理决定,待召开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对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上述处分,必须经过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由这一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同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其党籍;严重触犯刑律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由同级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开除其党籍。

第四十三条 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必须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情况和申辩。如果本人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对于确属坚持错误意见和无理要求的人,要给以批评教育。

第四十四条 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问责。

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应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作出进行改组或予以解散的决定,并报再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审查批准,正式宣布执行。

 

国务院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八十六条 国务院由下列人员组成:

总理,

副总理若干人,

国务委员若干人,

各部部长,

各委员会主任,

审计长,

秘书长。

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国务院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第八十七条 国务院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十八条 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

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常务会议。

总理召集和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十条 国务院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召集和主持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委务会议,讨论决定本部门工作的重大问题。

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第九十一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十二条 国务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五年来的工作体会

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归其根本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意志品质顽强、领导坚强有力;得益于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得益于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得益于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劳和智慧。

第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特征,必须全面从严治党,承载起新时代的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根本保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人民的选择。从1840年起,不甘屈辱的中华民族就踏上实现伟大复兴的征程,无数志士仁人前赴后继,探求救亡图存的道路。中国共产党在民族蒙受苦难的逆境中应运而生,带领中国人民站立起来,使中华民族重新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矗立在天安门广场的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和浮雕,清晰展现了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国人民浴血奋斗的艰辛历程,折射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坚强意志。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接续奋斗,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华民族迎来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党的庄严承诺,中国梦激发出13亿多人民的力量,昭示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不仅将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而且要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党的领导是当代中国最高政治原则,必须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选对人用好人,树立鲜明价值观和政治导向上。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把全党凝聚起来,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确保党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信任和信赖。要牢记党的历史使命,以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担当,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第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深化“两学一做”必须树立优良学风,学思践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五年来党和国家事业的每一步发展,都伴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系列重要讲话无不源自于党章,体现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和路线方针政策;无不密切联系世情国情党情,针对突出矛盾,破解现实难题;无不源自于党史、国史和中华文明史,处处彰显“四个自信”。系列重要讲话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紧密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和实践要求,以全新的视野,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系统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重大时代课题,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要伴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新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新的实践。学风关乎党风。要切实端正学风,把自己摆进去,紧密联系实际,全面、科学、准确地学习领会,把握思想理论脉络和历史文化源流,掌握蕴含的哲学方法和科学精神。学思践悟,关键是用心去学、融会贯通,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把自己的职责同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结合起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识上不断深化、行动上得以落实。增强“四个意识”是动态过程,学习领会要永不停步,始终在思想和行动上向核心看齐,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三,有自信才能有定力,必须铸牢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政治灵魂,把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真正确立起来。文化自信是民族自信的源头,历史文化传统决定道路选择。中华民族从5000年绵延不断的悠久历史中走来,创造出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孕育出世界上唯一没有断流的中华文明。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文化基因世代相传,为中华文明注入深厚的伦理责任和家国情怀,赋予我们民族强大的统一性、内聚力和百折不挠的品格。中华民族自古就坚守着历史传统,任何外来文化进入中国最终都被中国化。中国共产党继承了中华民族的文化根脉和精神追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的延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过程,就是同中华传统文化精华相融合、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文化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的最好诠释。昨天、今天和明天,历史、现实和未来一脉相承。中国的未来决不是西化,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不是发展阶段的差异,其重要原因在于文化基因的不同。人不自信,谁人信之?中华优秀文化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共产党人为之奋斗的理想和目标蕴含着中华民族的价值追求,要从中华传统文化精华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对党的事业、国家命运、民族前途满怀信心。

第四,坚持党的领导关键在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尊崇党章,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结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统一。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思想和行动纲领,每一条都凝结着党的建设的历史经验。党章规定的理想信念宗旨就是共产党人的“德”,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的“心学”。中华民族的道德规范向来是追求高标准。依法治国,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底线;依规治党,党员也决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要坚持高标准在前,把理想信念坚定起来、宗旨意识确立起来,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纪律和规矩是道德的保障,崇德向善必须与遵规守纪相辅而行。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有机结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互促进,是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兴党的重要经验,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进入新境界。全面从严治党,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既抓住党内政治生活这个根本,加强党性和道德教育,固本培元,又要扎紧制度笼子,释放制度蕴含的力量,强化刚性约束。坚持高标准毫不动摇,守住纪律底线一寸不让,实现自律与他律相结合,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成果,不断增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第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党的一贯方针,必须坚持纪严于法,运用“四种形态”,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全面从严治党,不只是惩治极少数严重违纪并已涉嫌违法的人,更要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党的先锋队性质和执政地位决定,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员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违法必先违纪。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就能防止小错酿成大错。纪委是维护党纪的政治机关,不等同于党内的“公检法”,监督执纪问责是政治工作,应当体现思想政治水平。对犯错误的同志要用党章党纪去教育感化、用理想信念宗旨去启发觉悟,让他们认识背离信仰和宗旨所犯的错误,重新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政策和抓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信任是前提,监督是保障。要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发现违纪苗头就及时谈心提醒,收到问题反映要严肃认真分析,属于第一种形态就约谈函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违反纪律的同志要从严批评教育,执纪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为尺子,综合考虑知错悔过态度。要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转变监督执纪方式,运用好“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六,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必须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驾驭现实,以历史、哲学和文化的思考支撑信心。党章里之所以写着马克思列宁主义,是因为中国共产党的信仰和信念源自于此,认识论和方法论也源自于此,要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审视现实、把握未来。历史是最好的老师,今天遇到的很多事情都可以从历史中找到相似的事件,现实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也都有着历史的成因。要追根溯源,进行历史回放,把当前遇到的问题与挑战放到历史的时空中去认识。要运用辩证法、坚持两点论,讲成绩不要忘记问题,说问题更要看到取得巨大成绩的背景。腐败,自有人类文明史以来就一直存在,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只不过有时轻有时重。任何公权力都面临被腐蚀的危险,执政党永远会面对与腐败的斗争。我们一党长期执政,实现自我净化是很大的挑战,能否以自我革命的勇气,实现监督全覆盖,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直接关乎党的执政能力和治理水平。党和国家的治理体系包括两个方面:依规治党,依据党章党规党纪管党治党建设党;依法治国,依据宪法法律法规治国理政。党既要加强对自身的监督,又要强化对国家机器的监督,把自我监督同人民群众的监督结合起来,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统一起来,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探索出一条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效途径。

第七,民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必须不忘初心,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定位,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我们党自成立就高擎理想信念的旗帜,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担当精神,历尽苦难而淬火成钢,使党的事业薪火相传。担当是共产党人的脊梁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权力有多大、责任担当就要有多大。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万里长征是一步步走过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一步步探索出来的。相对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漫漫征程,我们迈出的每一步都是新起点、再出发。要坚持不断发展论和发展阶段论相统一,想得要深要远,干得要实要细,积小成为大成,积跬步至千里。得民心者得天下。无论走得多远也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始终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纪律检查委员会肩负着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纪律的重任,监督执纪问责是职责所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标准,聚焦中心任务,守住职责定位,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无私无畏的勇气,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用担当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八、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全党必须牢记,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

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坚持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

(二)提高就业质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要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使人人都有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鼓励勤劳守法致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

(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尽快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二〇二〇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五)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要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医疗保障制度和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取消以药养医,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支持社会办医,发展健康产业。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加强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

(六)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七)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要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安全政策,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统筹推进各项安全工作。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同志们!党的一切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我们要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人民群众关心的事情做起,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带领人民不断创造美好生活!

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第十三专题:坚持“一国两制”,推进祖国统一(共3篇文章)

     在书的423页-433页

专题学习中金党宣{2018}68号文件第六专题:《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四章: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共5篇文章)在书的第111页-1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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