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华泰龙公司成功与林周藏电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购售电直接交易意向协议,争取到协议直供电交易电量5700万千瓦时,标志着华泰龙公司在争取地方直供电政策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协议中,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审定的直接交易实施方案,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为原则,经协商一致并通过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完成购售电直接交易。协议规定,林周藏电开发有限公司将总装机容量30兆瓦,年发电量5700万kW.h的光伏电站至少3年的发电量直供西藏华泰龙公司使用,且电价在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不低于0.08元让利优惠。
该协议的成功签订,不仅大大降低了公司用电成本,也进一步缓解了公司冬季生产电力紧张的严峻局面,为公司更好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党委工作部 赵航)